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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准股田制”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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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-11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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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、劳动力甚至农资都能当股份?近日,在金华举行的全国第二届苗交会上,浙江省农业龙头企业森禾种业推出的“准股田制”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关注。
“准股田制”合作模式是森禾种业在成功举行了“零风险计划”后,推出的又一种以“公司+农户”的新型联合方式,它是农民以土地(使用权、经营权)和其他生产要素作为“股份”、公司以产品和科技服务作为“股份”,进行以特定产品的联合生产和按“股本”比例分红为主要内容的阶段性经营合作。双方以价值相当的要素资源为股本进行合作,按股份进行分红,但它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制法人机构,具有相当强的可塑性。
有专家指出:“公司+农户”在经历了订单农业、租地经营后,必然会达到其高级形态“股田制”形式。但由于目前花卉苗木行业的产业化发展还不成熟,森禾人提出了“准股田制”的合作模式。
森禾种业的负责人说:“‘准股田制’的精髓就在于农民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要素作为股份,与农业龙头企业进行充分的整合,降低风险甚至规避风险,而增值后又能按股分红,确保收益。这是一种新型的、现阶段比较适合的土地资源整合利用方式,拥有很强的推广适应性。”
“准股田制”在花卉苗木行业的实施,使花农苗农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要素得到了最大化的利用,降低了生产成本,让他们从土地上获得了更大的收益,给花卉苗木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。“准股田制”还体现了政府关注三农政策与农业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感的有机结合。
背景材料:农民在“准股田制”合作中得到的收益
利益一:解决“育什么”的问题,公司精选市场前景广阔的品种,可领先市场一步。
利益二:解决“怎么育”的问题,公司提供“保姆式”技术服务,农民把专家免费请回家。
利益三:解决“怎么销”的问题,公司承担一半销售任务,并以强大的营销网络和信息优势为合作方提供优质服务。
利益四:花农、苗农资金投入总额可减少一半,每亩的投资收益率在50%以上,投资风险趋于最小化。(作者:夏自强,摘自《江苏科技报》2004年11月3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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