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森禾种业以新理念与花农苗农共谋新发展
2004-10-22  
  土地、劳动力甚至农资都能当股份?近日,在金华举行的全国第二届苗交会上,除了琳琅满目的苗木品种外,浙江省农业龙头企业森禾种业推出的全新合作模式—“准股田制”也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。

  “准股田制”合作模式是森禾种业在成功实行了“零风险计划”后,推出了又一种“公司+农户”的新型联合方式,它是农民以土地(使用权、经营权)和其他生产要素作为“股份”,公司以产品和技术服务作为“股份”,进行以特定产品的联合生产和按“股本”比例分红为主要内容的阶段性经营合作。在这种合格中,双方以价值相当的要素资源为股本进行合作,为股份进行分红,但它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制法人机构,具有相当强的可塑性。

  据悉,森禾种业推行的这一新型合作模式,是将学术界所提出的“公司+农户”的“三个发展阶段”这一理论与花卉苗木行业的具体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的。有专家指出:随着农业产业化的进一步发展,“公司+农户”在经历了订单农业、租地经营后,必然会达到其高级形态“股田制”形式。但由于目前花卉苗木行业的产业化发展还不成熟,一向勇于探索,敢于创新的森禾人根据自身对农业产业化、现代化进程的独特理解,提出了“准股田制”的合作模式。

  森禾种业的负责人说:“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,让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。现在,土地仍是当代农民生存的基石,但他们对土地的经济价值和利用效率却希望比以往更高。‘准股田田制’的精髓就在于农民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要素作为股份,与农业龙头公司进行充分的整合,降低风险甚至规避风险,而增值后又能按股分红,确保收益。这是一种新型的、现阶段比较适合的土地资源整合利用方式。我们相信它拥有很强的推广适应性。

  “准股田制”在花卉苗木行业实施,一方面使花农苗农的土地 其他生产要素得到了最大化的利用,极大地降低了生产成本,让他们从土地上获得更大的利益,提高了他们的收入,给花卉苗木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。从其社会效益来看,“准股田制”也体现了政府关注“三农”政策与农业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感的有机结合,也使得森禾种业一向坚持的—带动农民发展“三高”农业,实现“双赢”,共同致富的目标拥有了更合理地实现途径。

什么是“准股田制”?

  “准股田制”的实质是“公司+农户”的新型组合方式,其主要内容是:

1、农民以土地和其他生产要素作为“股份”,公司以产品和技术服务作为“股份”,进行以特定产品的联合生产和按“股本”比例分红为主要内容的阶段性经营合作。

2、在这个特种合作中,双方以价值相当的要素资源为股本进行合作,为股份进行分红,故在广义上称之为“股田制”。

3、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制法人机构,故加“准”字。准股田制”的精髓在于农民可将土地、劳动力和其他主要生产要素都作为股份,增值后按股分红。(摘自《浙江科技报》2004年10月22日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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